申请美国L1签证的优势有哪些
1、可多次入境
L-1 签证每次有效期为一年至三年,分为一次进出及多次进出两种。一般而言 L-1签证比较容易获得多次入境许可,节省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2、申请速度快 L-1 签证 无需等待配额和排期,申请和批准时间短,第一次申请符合条件的最快 3个月可以获得签证。 3、可长期留美 L-1 签证者一般有效期是一年,期将满时,可申请延长,一般每一次可以拿到两年的签证。 L-1签证 A经理及主管级人员最长可获准在美停留七年, L-1签证B特殊知识人员停留期不可超过五年。 4、可全家赴美 L-1 签证人士,可以携带全家进入美国,配偶和孩子均可以享受美国的各种福利,尤其是孩子可在美国公立学校上学,不用交付国际学生的昂贵学费。 5、可多人申请 在美国设立分公司,总公司通常可以派 2-3人过去,而这些人都可以为家人和孩子申请 L2签证。可同时为多个家庭的家庭成员申请进入美国学习和生活,享受美国的各项福利。 6、可合法工作 L-1 签证 的配偶 L2可以在美国申请工卡,合法工作,这样可以大大减轻L-1签证持有人的经济压力。 7、可申请绿卡 持有L-1签证者,在美国公司成立一年后,即可以第一优先劳工移民的方式申请绿卡,而不需要经过繁琐的劳工应聘程序,不需要像投资移民那样在美国投入百万资本而前两年只能拿到有条件的绿卡。 8、可自由出入境 持L-1签证者,在申请绿卡期间,可以自由地在美国境内或境外做生意上的旅行。而其它很多种类型的绿卡申请者在申请期间如果没有“请假证 ”( Advance Parole)就不可以自由地出入境。 9、可拥有 “双重倾向 ” L-1 签证能允许申请人拥有 “双重倾向 ”——美国政府规定在海外的大使馆及领事馆官员,无需L-1签证申请者去证明他们并无移民的企图。同时, L-1持有人申请绿卡时的面谈,可以选择在美国本土的移民局办公室,而无需在母国的使领馆内进行。 10、无国籍限制 L-1 签证适用于在任何国家设立的企业,只要这些企业在美国设立分公司,就可调派公司的经理主管人员与特殊知识人员前往美国发展业务。 11、无规模限制 美国法律没有特别要求申请L-1签证的跨国企业需做多大数额的投资,也没有规定特别数额的注册资本。 12、无生意限制 美国法律没有规定申请L-1签证的跨国企业与其美国子公司间必须从事相同种类或相关形态的商业往来,只需保持正式的所有权从属关系即可。 13、无薪水要求 L-1 签证签证的持有人可以不按照美国劳工市场的最低薪水标准获发薪水,美国分公司的员工薪水水准可以由母公司参照美国子公司当地的生活水准而自行决定。 14、无学位要求 L 签证规定申请人必须在过去三年中至少有一年以上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L-1签证A) 或专业技术人员 (L-1签证B),但没有最低学位及语言的要求。 本文作者:悠扬国际,出自http://www.uooyang.com./article/2407.html,转载请注明出处. |